象州县一镇卫生院院长公车私用被通报

来源:象州县纪委 作者:莫雪英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7日 15:25 打印

  7月7日,象州县纪委监察局发文通报该县中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覃志新公车私用问题。


  经查实,象州县中平镇中心卫生院有一辆由院长覃志新管理的五菱面包车。2014年12月以来,覃志新在受委派到柳州市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的4个月期间,违反进修要求,以回象州县城、中平镇整理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及其它单位业务为由,多次自己驾驶管理的五菱面包车来回柳州、象州和中平之间。2015年4月8日在柳州市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结束后,覃志新平时驾车到象州跑业务、开会、送材料办公事时,存在去菜市、超市买菜和到城东小学接自己的小孩等现象。


  通报称,覃志新作为中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没有对单位的车辆严格管理,在没有任何审批记录的情况下,长期自己管理使用,还出现使用公车买菜、买药、接送小孩上学等办私事现象,已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构成公车私用错误事实。根据有关规定,象州县纪委监察局对覃志新公车私用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为主管部门,要把通报精神在卫计系统内进行贯彻,同时督促中平镇中心卫生院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进行整改。县纪委监察局还责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相关措施,严加管理,规范使用。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