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转变执纪方式 突出执纪特色  

来源:隆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16:46 打印

  隆安县在不断深化“三转”,强化日常执纪监督问责中,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特色,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了纪律审查效率,突出了纪律审查效果。

  一是转变纪律审查的惯性思维。改变过去纪律审查工作贪大求全、务求完美、“吃干榨尽”的惯性思维,摒弃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对“小问题”视而不见,先等等、再看看,“养大了”再办的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找准职责定位,区分纪法差别,突出执纪特点,注重综合效果。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在确保纪律审查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时间,做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及时予以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如果审查的结果是事实不存在,或没有线索反映的严重,予以澄清,或给予恰当的处理或处分。

  二是改变纪律审查的方式方法。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清理问题线索,确定审查重点。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后,条件具备的就及时处理。该约谈的约谈,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该移交的移交。做到快查快办快结,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突出纪律审查的执纪特色。根据“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核查结果的违纪情节轻重,采取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置措施开展执纪工作,突出纪律审查的执纪特色,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中。实现执纪监督问责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做到既体现纪检组织爱护干部的一面,又体现纪律规矩刚性约束的一面。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这条红线,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2015年1—6月份,在作风建设方面,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纪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等原因,有5个责任单位的9名负责人被约谈,16名责任人被诫勉谈话,22个责任单位37名责任人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人被行政警告处分。在纪律审查方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件,结案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件。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