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变纪检组 “独唱”为“大合唱”

来源:兴业县纪委 作者:韦宗朝 钟光活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09:41 打印

  今年始,兴业县纪委建立起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执纪工作机制,解决派驻机构人员少、覆盖面小、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变纪检组“独唱”为“大合唱”。

  兴业县纪委将全县34个派驻纪检组整合成6个联合监督执纪组,组长按照“一事一授权、一案一授权、一次一授权”的原则,在开展每项监督检查工作时由县纪委监察局指定。原则上联合监督执纪组每个月集中开展工作时间为5-10个工作日,每月20日-30日为集中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由县纪委监察局围绕中心工作进行安排,同时,实施工作情况通报和出勤登记制度,每季度一汇报,每半年一通报,对联合监督小组成员履职情况实行动态考核,由县纪委负责具体考核与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