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看守所一民警涉嫌受贿被查处
来源:灵川县纪委 作者:申云秀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6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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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灵川县纪委对县公安局看守所管教民警黄正鹏涉嫌受贿一案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2013年至2014年期间,灵川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黄正鹏在举报人犯罪羁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承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三次收受请托人20.3万元,构成受贿错误。
今年1月19日,灵川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灵川县公安局看守所黄某存在向犯罪羁押人员家属收受财物的违纪问题。县纪委与县检察院组成联合专案组,通过十天的外围调查,掌握了被反映人的有力证据。1月28日,在市纪委的指导下,县纪委对黄正鹏进行谈话突审,1月29日将黄正鹏移送县人民检察院继续调查。1月30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同日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2月10日经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5月20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24日,县纪委对黄正鹏立党纪案调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