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正式启动“严问责、强落实”督查问责工作
来源:大新县纪委 作者:农春丹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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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大新县召开“严问责、强落实”督查问责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了自治区督查组在全区督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反馈通报,并对大新县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大新县委书记赵丽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赵丽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督查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督查问责工作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她指出,开展“严问责强落实”督查问责工作核心在班子,关键在“一把手”。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督查问责工作当做今年干部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德述廉的重要内容来抓,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通过抓教育、抓查摆、抓纪律、抓制度来确保督查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大新县督查问责专项工作从2015年6月中旬开始实施至2015年12月底结束。重点督查问责执行力度、履行职责、作风效能、廉洁自律四类共性内容,专项督查问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各项工作,存在“六不”问题和列入“庸懒散奢”行为,有关领导批示及群众反应强烈突出的问题等。
专项督查行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实、走访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和不定时随时组织、不定人临时组合、不定点突击检查、不定时随时抽查的“四不定”办法。实行督察组组长工作负责制,并将督查中心收缩到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
督查结果将纳入绩效考评,奖优罚懒,并运用组织手段和纪律措施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受到问责的单位或个人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全县通报批评以上问责的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考察内容。对督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典型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情况。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