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纪委通报违反市纪委全会会议纪律人员处理情况
近日,经梧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梧州市纪委对违反中共梧州市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会议纪律人员作出严肃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该次全会第三次会议的17名列席会议人员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中共梧州市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4年以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推进2015年工作。全会进行到第三次会议时,发现有17名列席会议的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全会第三次会议。6月11日下午,市纪委召开约谈会,逐一对缺席会议人员进行约谈,严肃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要求缺席人员作出深刻反省,17名人员写出了书面检查。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李丕雄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黄品东 市信访局副局长
罗碧兰 市委机要局副局长
程海燕 市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韦 斌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易华生 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韦庆元 市水库移民局纪检组组长
余 娟 市妇联纪检组组长
申 健 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组长
邓以光 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纪检组组长
张朝松 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工委会主任
谢玉萍 交通银行梧州分行监察室主任
林高全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梧州办事处副总经理、党支部纪检委员
孔 军 中石油梧州分公司纪委书记
刘达壮 广西机场集团梧州机场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黄俊勇 中国联通梧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建华 中国联通梧州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
通报指出,会风体现作风,作风关系党风。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但上述人员在参加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时,无故中途缺席,这反映出他们政治意识弱化、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对此,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
通报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管党治党的实践告诉我们,如果任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泛滥,就会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部分人员在参加市纪委全会时无故中途退场,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就是党章党规意识淡薄。实践证明,一些党员干部律己用权时把底线调低,视违纪为小节、把违规当无物,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唤醒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对此,既要加强教育引导,更要强化党内监督,动辄则咎,“当头棒喝”,给党员干部以及时的警醒、有力的触动,把自己的行为归位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
通报强调,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干部一旦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的培养和个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党委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领导和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保证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敦促广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更要坚守责任担当,把全体党员作为监督对象,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监督过程中注意抓早抓小,看到苗头就及时提醒,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就及时处理,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防止“小病拖成大病”、违纪演变成违法,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通报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要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这次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中,相当部分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这再次提醒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要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砥砺道德情操,提高素质能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从严抓好自身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监督管理,把“打铁自身硬、防止灯下黑”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