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纵之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母亲非常娇惯自己的孩子。孩子小时候偷拿别人的针线、鸡蛋等小东西,她非但不制止和教育,反倒夸奖孩子“能干”。结果这个孩子长大后偷金盗银,犯了死罪。行刑前,他提出要再喝一口母亲的奶。母亲答应了,没想到儿子一口将她的奶头咬掉,痛恨母亲纵容他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的故事发人深省,可以说是古训“勿以恶小而纵之”的生动例证。 勿以恶小而纵之,因为小恶也是恶。“一根烟二两油,一顿饭一头牛,屁股一坐一栋楼”,“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酒杯一端,政策放宽”……这是群众对一些党员干部大吃大喝、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小恶”现象的无奈调侃。有人认为,这些“小恶”司空见惯,充其量是不正之风,算不了什么,其实不然。“小恶”是一种隐性的腐败,它们离群众的距离最近,犹如嗡嗡乱叫的“苍蝇”,最容易直接侵害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恶化社会风气,令群众深恶痛绝。“小恶”虽小,如果听之任之,日积月累就会发展演变为“大恶”。
民间曾流传这么一句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既然湿了脚,不如洗个澡。”纵观许多官员腐败变质之路,大多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腐败问题,起初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从违反纪律开始的,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为的就是防微杜渐。严格执纪才能防止违法犯罪。预防小错酿成大错,“苍蝇”变成“老虎”,关键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这是清代被誉为“江南第一清官”的张伯行为拒绝送礼者而写下的严正告示,为世代传颂。每位党员干部都应该像张伯行一样,加倍爱惜自己的羽毛,强化自我监督,时常照照镜子,早发现、早修复、早祛除自身存在的“小恶”,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重管理好“八小时”外的朋友圈、生活圈、娱乐圈,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友,防微杜渐,抗拒诱惑,切莫沦为“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的牺牲品。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持续加大,一批“大老虎”纷纷入笼,让百姓拍手称快。但是,与离自己太远的“老虎”相比,老百姓更关心自己身边的“苍蝇”有没有被拍掉。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从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反腐“天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要在重拳打击大贪大腐的同时,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小贪小腐,防止“养痈遗患”、“纵蝇为害”。要以“准狠韧”的劲头,“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纯洁党的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彰显“‘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和铁腕力度。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