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强化“两个责任”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来源:梧州市纪委 作者:黄东荣 李智聪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11:28 打印

  6月10日,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推进梧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学庆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黄俊华在会上对梧州市去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他说,去年以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从严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坚持立改立行,优化内设机构,充实纪律审查力量,精简议事机构,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了履职能力,有力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黄俊华指出,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必须有长期作战准备,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分析研判和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思想教育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黄俊华强调,要强化“两个责任”,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把主体责任体现到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正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整改,深挖根源,切实防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虚化”、“空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落实集体约谈会指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收效甚微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抓好“两个责任”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督促一级办、一级推动一级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黄俊华强调,要强化执纪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持续纠正“四风”,努力带出一个风清气正的好班子、好队伍,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要强化日常监管,从严把好选人用人管人关口,从严强化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从严抓作风转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从严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美丽梧州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作风保障。

  朱学庆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认真组织学习黄俊华讲话精神和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

  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在会上回顾总结了2014年以来梧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今年主要工作任务。他强调,要强化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强化“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要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强化纪律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强化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成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提供坚强的保障。

  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分别代表市委、市纪委,与各县(市、区)党委、纪委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责任书。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