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组:突出主业 着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5月25日,驻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召开的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精神。驻办纪检组长周海英传达了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她指出,王岐山书记和于春生书记的讲话,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做好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派驻机构回归主业、履行职责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派驻机构不分管驻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聚焦中心、突出主业,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着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要以落实座谈会精神为契机,结合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深化“三转”,深入推进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督促自治区扶贫办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督促检查自治区扶贫办开展的2013年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行为。并于近期协助配合自治区扶贫办组建6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精准扶贫机制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运行风险防控课题研究。为研究探索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有效办法和风险防范机制,重点研究探索解决基层扶贫资金安全最后一公里的对策,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风险防范能力,由驻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开展精准扶贫机制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运行风险防控课题调查研究。目前,已完成实地调研,进入撰写调研报告阶段。
三是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所提工作要求的具体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所提“对中央下拨的资金,要预防和查处贪腐行为,以及各种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等行为,确保真正用在扶贫项目上,用在老百姓身上”的工作要求,驻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有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有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有完成任务的时间表、有具体责任主体、有检验成果的形式的要求,将工作要求细化为5项具体任务,确保领导的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制定驻办纪检组进一步深化“三转”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驻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组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实际,草拟了驻办纪检组监察室进一步深化“三转”的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驻办纪检组监察室的职责定位、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