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拍蝇13只

来源:宾阳县纪委 作者:赖增扩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8日 09:44 打印

  今年以来,宾阳县纪委把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作为第二季度专项巡查工作重点,组成6个巡查组,每组由一名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全程督导2—3个镇办案,以全县16个镇纪委为此次巡查的主力军,全程参与。主要对农村危改房建设补助款发放情况以及农村住房风貌改造项目、农民违章建房处置情况开展专项巡查。今年前5个月,共对13名党员干部涉嫌索取“好处费”予以立案调查,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1.刘月新,黎塘镇凤鸣村委原副支书、副主任(2013年12月退休)。2009年,南广高速铁路(宾阳段)项目经过宾阳县黎塘镇凤鸣村委大太塘村林场,需要征用位于该村林场范围土地作为高速铁路建设用地(取土场)。在征地工作中,刘月新利用工作之便,套取青苗补偿款18887元,套取土地补偿款20736元。2015年5月14日,刘月新被开除党籍处分。

  2.蒙福新,宾州镇蒙村村委大蒙村第四生产队队长,中共党员,2008年4月,擅自将本生产队集体安置地转让给他人,且得款95000元后一直侵占;2009年8月,在领取本生产队5座迁坟款21000元之后,未按照迁坟协议规定组织群众完成迁坟任务,遗留3座坟墓未迁移。2015年4月23日,蒙福新被开除党籍处分。

  3.卢超联,黎塘镇风鸣村党总支书、村委主任,2009年南广铁路(宾阳段)建设需要征用黎塘镇凤鸣村委大太塘村的苍山和猫山作为取土场,在征地工作中,卢超联弄虚作假虚报领取国家专项征地补偿款的迁坟费2400元。2015年1月6日,黎塘镇对卢超联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4.李维书,中华镇三军村委的半定补干部、治调主任。2013年,李维书在为其村农户办理危房改造的呈报申请材料时,向危改房建设户潘可杰索取“好处费”3600元;2014年,李维书利用李维兴身份证在镇里的信用社开户活期存折,并由自己私下保管和冒领李维兴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款19980元,李维兴多次找到李维书追问,李维书才给李维兴15000元,余下4900元截留归个人使用。2015年3月12日,中华镇纪委对李维书予以党纪立案调查。

  5.卢少永,黎塘镇司马村委副主任、定工干部,非中共党员,2014年7月,卢少永利用工作之便,以帮助办理危改房建设补助为由,向司村危改房建设户玉日英索取“好处费”3000元;2014年12月,卢少永在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以需要吃饭钱打发镇拆迁工作队为由,向新建住宅户卢继东索取“好处费”12000元。2015年5月14日,该县监察局对卢少永进行行政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院处理。

  6.卢秀雄,王灵镇芳雷村委支书, 2014年下半年7-8月间,卢秀雄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向申办户口迁移证明手续的三位村民索贿共计6500元;2014年2月,卢秀雄将本村委芳村租赁(县电信公司基站租房)收入24000元,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擅自保存管理、使用。2015年5月14日,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对卢秀雄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7.谢大诚,新圩镇三塘村委定工干部,利用工作之便,在办理本村2013年危改房指标工作中,分别向农户卓亚义、卓安义收取“好处费”1000元和800元。2015年5月14日,新圩镇对谢大诚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8.韦巧先,和吉镇燕山村委定工干部,利用工作之便,在办理本村2014年危改房指标工作中,向本村委边山村危改房户何国雄收取“好处费”2000元。2015年5月14日,和吉镇对韦巧先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9.吴受应,中华镇育才村委原村委支书,利用工作之便,在办理本村2014年危改房指标工作中,涉嫌向本村委3户危改房户收取“好处费”1500元,目前,线索正在初核中。

  10.潘秀清,洋桥镇赤泥村委支书,利用工作之便,在办理本村2014年危改房指标工作中,涉嫌向本村委危改房户收取“好处费”7000元,目前,线索正在初核中。

  11.黄军海,洋桥镇赤泥村委定补干部、文书,利用工作之便,在办理本村2014年危改房指标工作中,涉嫌向本村委危改房户收取“好处费”9000元,目前,线索正在初核中。

  12.黄志光,洋桥镇赤泥村委定补干部、治调主任,利用工作之便,在办理本村2014年危改房指标工作中,涉嫌向本村委危改房户收取“好处费”1000元,目前,线索正在初核中。

  13.农进,陈平镇高田社区定补干部,利用工作之便,在办理本村2014年危改房指标工作中,涉嫌向本村委危改房户收取“好处费”2000元,目前,线索正在初核中。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