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各处室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规则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石星瑀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7日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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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厅内各处室、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各处室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要求,厅内各处室、单位凡研究涉及资金分配、重要审批、政策改变、体制调整、制度出台、管理变化、规划制定等事项必须依法依规,集体讨论决定。
《规则》规定,各处室、单位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调研论证、酝酿审核、集体决策三个阶段,最后由经办人员提请处务会或处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实行记录制度,专人做好记录。
《规则》强调,各处室、单位“一把手”对本处室、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负主要责任,处室、单位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对经办的重大事项负具体责任。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将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以及规则执行情况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厅党组报告。对不遵守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出现决策偏差、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纪检监察室会同人事处依纪依规对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