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学看查”三招提高干部办案及审理业务能力
来源:田东县纪委 作者:黄善军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15:27
打印
田东县纪委以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2012年至2014年案件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学看查”三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及审理业务能力。
学党纪条规,熟悉案件质量标准。该县纪委两次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和部分县直纪检组长集中学习相关党纪条规,传达自治区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文件精神,深入学习2012年至2014年度案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掌握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等知识,让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明确查办案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看案件卷宗,交叉检查点评找问题。组织乡镇纪委书记、部分县直纪检组长对2012年以来的66个案件的卷宗进行检查,采取乡镇间、县直间或县直与乡镇间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通过交叉检查,查找问题,使存在的问题既得到有效解决,又达到了人人参与、实地学习、现场练兵、锻炼新手的目的。
查处分执行情况,维护纪律处分决定权威。严格执纪监督,重点对37个违纪人员处分决定的宣布、受处分人员的工资、职务、福利待遇、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等是否按规定执行进行检查,及时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确保纪律处分执行规范到位。通过检查,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