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启动问责机制 完成清房206套
来源:上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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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房工作开展以来,上林县206套的清退任务数占全市任务数近三分之一,在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该县通过“提醒、监督、问责”三大措施,整体推进本县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工作。目前,上林县实现和谐清房206套。
一是加强约谈提醒,清房工作与单位主要领导任免相挂钩。在4月中旬纪委书记对全县有违规多占住房的产权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提醒的基础上,4月下旬,以县长名义发书面通知告知,再由县长对全县40多个有违规多占住房的产权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要求各产权单位逐一表态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并立下4月30日前完成清退工作的“军令状”。
二是加强工作监督,清房工作与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相挂钩。上林县除了在上林电视台反复慢速播放应清房名单和目前未承诺清房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外,还从县四大办、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抽调人员,倒排清房时间表,日夜加班协助清房工作开展,对有信访举报未主动申报清退的违规多占住房干部进行调查核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退工作。今年来,共完成9次清房信访核查工作,所涉及的违规住房已经全部完成清退工作。对5名因存在违规多占住房且不按时清退的干部,暂缓其试用期转正或暂缓其职务职级晋升工作。
三是加强工作问责,清房工作与失信惩戒相结合。未按时完成清退的单位和干部职工,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停薪停职处理;逾期拒不清退的违规干部,在保证其最低生活开支的情况下扣发其工资,属科级干部的,作免职处理,同时对其违规多占住房进行强制收回。在清退工作中拒不配合、弄虚作假的,将进行立案调查,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对在“清房”工作中拒不配合、弄虚作假的,将列入本县失信惩戒黑名单,按失信性质轻重进行相应惩戒。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