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1—4月查办群众身边腐败案件16件
来源:上林县纪委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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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4月,上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16件(其中违反财经纪律6件,贪污受贿5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2件,涉黑、侵犯公民权利、失职渎职各1件),已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县委县政府持续给力、坚定不移,创造良好的办案外部环境,如县委书记亲自督办大丰镇城南社区原主任韦某、党员玉某未批先用、非法转让土地腐败案件,已追缴偷税漏税款110多万元,并将韦、玉两人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县纪委保持定力、持续发力,严查快处白圩镇繁荣社区干部韦某敲诈勒索群众财物,塘红乡文广站磨某、韦某虚开发票套取、贪污公款等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勇于担责,敢于亮剑。年初,县纪委组织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腐败案件专项排查清理活动,集中时间、精力、力量排查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以及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农村危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先后查处乔贤一中校长覃某等人套取学生伙食费案件等6件,涉及金额共485万元;查处县水利局原局长韦某等人贪污受贿案件5件,违纪金额共47.895万元;查处塘红乡国土资源管理所韦某违规办证、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等。
灵活操作,注重实效。实行信访件“日清月结”处置制度,所有的信访件当天登记处置,月底检查“结算”,能办结的当月办结。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以程序的规范推动案件调查工作,杜绝“夹生案”,不留“后遗症”。坚持抓早抓小,对有违纪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的发出信访监督书12件,诫勉谈话9人,通报批评17人,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