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对“苍蝇”式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来源:柳江县纪委 作者:蔡华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4日 16:53 打印

  今年以来,柳江县狠拍“苍蝇”不松手,持续加大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

  据统计,今年1至4月,柳江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信访举报48件,立案查办基层党员违纪案件26件,处分基层党员干部15人。其中,比较典型的四起案件是:

  1、穿山镇林寺原村委主任黄超总利用职务之便,制作虚假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构成贪污罪,黄超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里雍镇立冲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昌文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农村低保申请材料,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构成失职渎职行为,黄昌文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3、进德镇进德原村委主任李桂芳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子名义违规套取农村低保金,构成贪污罪,李桂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4、百朋镇小山村“两委”在2015年3月9日利用小山村委乔迁新办公楼名义,公款摆设酒席9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3月18日,村党总支部书记韦天边、村委主任韦祖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当日酒席所有开支由小山村委干部共同分担。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