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来源:桂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11:12 打印

  近日,桂林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突出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时刻提醒、时刻警醒,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这条红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促使全市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五大纪律、三十个不准”。

  《实施意见》提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强化学习、典型教育、查摆分析、整改提高等阶段,着力增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刚性约束,推动全市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实现“三个重塑”和“三个回归”:一是重塑思想秩序,把思想从“只要抓好经济建设就行,只要不贪不腐、钱不进自己腰包,就都不是事”回归到守纪律讲规矩上来;二是重塑为政之德,把脱离群众、吃喝玩乐、享乐主义、奢侈浪费回归到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事、务实清廉、厉行节约上来;三是重塑纪律观念,把漠视规矩、践踏纪律回归到守纪律讲规矩上来。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三活动二督查一报告”工作机制。一是扎实开展“三项活动”。开展深层次约谈活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约谈形式,继续深入开展“书记谈书记”活动,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二是强化“两项督查”。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督查。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督查作为严明纪律的切入点,突出追责问责,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按照“路线图”和“时间表”顺利推进。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三是建立一项报告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违纪信息库和遵规守纪报告制度。对干部基本情况、纪律执行情况、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等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达到监督全覆盖目标。各级领导每年1月份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年度个人执行五大纪律方面的情况。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纪律建设纳入落实主体责任重要内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之中,使纪律真正成为刚性约束,管住每一名党员和每一个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发现违纪苗头及时跟进,不姑息、不迁就、不留情面,严肃处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让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心中不可逾越的红线。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