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就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部门负责人

来源:驻自治区工商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11:19 打印

  近日,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开展首次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许灌江分别与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一对一的约谈。局人事处、机关纪委、驻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19个处室、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介绍了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的做法、经验,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查摆了潜在廉政风险点,并对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各单位汇报后,许灌江对每个同志的发言分别进行了点评,并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提出必须要适应中央、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要求:一要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切实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5个“必须”和5个“决不允许”。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领导率先垂范,人人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提醒下属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的红线。四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狠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病”。五要切实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部门负责人既要抓业务又要抓党风政风,两手都要硬,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制定《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按照新的“三定方案”,修订完善《自治区工商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手册》,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防止权力滥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