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釜改革 让监督的拳头攥得更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主动“扛起”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必须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厘清职能、找准定位、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只有破釜沉舟进行改革,才能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纪监督、规范监督。
有“进”有“退”转职能,让监督的力度更强。一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陷入“重重事务”之中,战线拉得太长,不仅荒废了自己的主业,而且极易成为出问题后的“挡箭牌”。厘清职能,就要推进职能转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为此,必须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分工,通过体制机制和组织制度创新,重新排列组合、优化结构、内部挖潜,使人员分布更合理,力量更集中,战斗力更强,更好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此同时,全面持续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牵头参与的工作进行精简和规范,给纪检监察机关“减负”,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进退之间纪检监察的战线进一步缩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方能充分发挥。
变“守”为“走”转方式,让监督的手段更活。要提升执纪监督问责的效能,必须摒弃“坐等受理”这种传统的思维和工作方法,对违纪、作风等问题要“主动扫描”,主动跟进执纪监督问责。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查办案件是既要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改掉以往“守株待兔”的被动查案的方式,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主动出击,多渠道、全方位寻找案源。对于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要紧扣当前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针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老大难”问题开展问责问效。如2014年马山县在全市各县区率先推开“影像实录”问责问效工作,一改以往走访查看、书面汇报的做法,采用影像实录、专题播报的方式,直观全面地指出存在的问题,现场表态解决问题,有效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敛“内”修“外”转作风,让监督的底气更足。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爱字垫底”。一方面,要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用身边的人和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教育;另一方面,要强化内部管控制度执行,健全完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同时,为各级纪委、纪检组量身定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从制度层面对“监督责任”进行明细和划分,为纪委履职戴上责任“紧箍”,全面推进年度考核、半年述职、季度报告和不定期检查等措施,建立履职情况长效督促机制,坚决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作者为中共马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