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三个抓手”筑牢“三道墙”

来源:天等县纪委 作者:黄尔实 覃淇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1:15 打印

  天等县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方式,紧握宣传教育、作风检查、案件查处“三个抓手”,为党员干部筑牢“三道墙”,让其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筑牢思想“防腐墙”。一是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该县开展廉政知识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从严治党 依法反腐——王岐山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以及开展“三严三实、从严治党”为主题的知识竞赛、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电影活动,创建天等县反腐倡廉手机报等,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用身边的腐败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和家庭帐。三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洁与工作、生活、家庭相结合,组织廉政文化进单位、进家庭、下乡村,达到早防范,让党员干部不想腐败。

  以作风检查为抓手,筑牢行为“拒变墙”。作风无小事,党员干部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抓住每个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针对干部“吃、住、行”开展高密度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提醒,需追究责任的追究到单位到领导到具体人,不因问题小而放过,不因责任轻而不追究,小中见大,严格要求,真正做到行为上不能腐。截至4月底,开展作风检查10次,实名通报两个单位2名干部;约谈提醒16人,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4人。

  以案件查处为抓手,筑牢效果“高压墙”。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重点查处在惠农政策、低保等涉农涉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案件。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将党的纪律立起来,实现纪律的刚性约束,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今年以来全县立案29件,其中涉农涉民生案件8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件。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