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通报7起违反纪律典型案件
来源:梧州市纪委 作者:郑本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7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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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将至,梧州市纪委于4月27日公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龙圩区广平镇卫生院违规向本院职工发放新年“开工利是”,该院院长黄怡华、党支部书记许景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发款项全部清退回该院账户。
苍梧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磊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清退专项活动中,没有及时将其使用面积超标准的办公室予以腾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洲区倒水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扶贫办主任徐光华工作日中午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蒙山县黄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覃建胜违规使用、停放公车,并在单位报销停车位租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梧州市路桥收费管理处主任(试用)梁新尧在2015年春节期间,将由其保管的值班用车用于接送亲友等个人私事使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其市路桥收费管理处主任试用期满转正考察延迟一年,公车私用有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梧州市技工学校职工梁志坚违规使用公车运送个人物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公车私用有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梧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司机王进违规用公车接送其家人外出游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将纪律建设纳入落实主体责任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要快查快处,加大问责力度,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