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委书记到基层检查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来源:贵港市纪委 作者:覃世翻 潘金强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6:12 打印

贵港市委书记到基层检查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贵港市委书记王可(右二)在港北区贵城街道检查指导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月23日,贵港市委书记王可到港北区检查指导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开展谈心活动。他强调,要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环境。

  根据贵港市委常委会议的研究部署,市领导近期分组到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区直单位,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确保各级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以上率下,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把措施和成效落实到基层。

  王可来到港北区贵城街道,与基层党工委干部交谈,认真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与港北区干部座谈,听取工作汇报,详细检查该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与港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谈心谈话,指导港北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开展。

  王可在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近年来,贵港市也相继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这些腐败案件的产生,归根结底就是一些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王可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党委领导班子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王可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首先要从党委书记抓起,要发挥模范标杆作用,以上率下、上行下效,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将“一岗双责”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要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好述职述廉制度、履职报告制度、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述职制度及纪委书记约谈制度,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优化责任考核办法,探索日常暗访与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办考评机制,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

  王可要求,要切实把纪律和规定立起来、严起来。“守纪律讲规矩”不仅是领导干部品德和修养的体现,而且是政治上清醒与成熟的表现。党政一把手要不断加强党纪条规的学习,时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惹是生非、不出风头,慎言、慎行、慎独、慎微,反对“四风”,落实八项规定,管好自己的手足口,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规范工作圈,纯洁社交圈,守住防线,把住底线,高度警惕第一次,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拒绝第一次,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坦坦荡荡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各级党组织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

  贵港市市委常委、秘书长黄卫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秦金敏陪同检查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港北区委书记徐育东参加活动并汇报港北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贵港市委书记到基层检查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贵港市委书记王可(左二)在港北区贵城街道向基层工委干部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