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四拳同击”让公车使用管理不再“任性”

来源:钦南区纪委 作者:黄时坚 胡翠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3日 15:56 打印


  今年以来,为加强对公车的监督管理,钦州市钦南区四项举措同时出击,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公车使用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是立规矩、明纪律。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镇(场、街道)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派遣审批、使用登记等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有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封存,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备案。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车。

  二是抓报告备案。每逢节假日前,要求各单位将本单位工作用车节假日期间的停放地点,提前报送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备案。如有变动的另行报告,抓报告备案常态化。截至目前,该区96个配备公车的单位均按要求报告了节假日公车停放地点。

  三是约谈整改。对部分公车使用管理思想重视不够、贯彻执行制度不严的单位,列出“问题清单”,由纪委分管领导约谈其单位主要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已约谈8名单位主要领导,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报告经其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再报送区纪委备案。

  四是勤督查、严问责。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区纪委常委带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重点检查公车管理使用相关制度建立、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内容。2015年以来,已先后开展了6次督查,发现并纠正问题8个,其中对1名清明节期间违反节假日工作用车纪律的科级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