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四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苏志闪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14:56 打印

  龙州县纪委监察局落实 “三转”工作要求,以理清职责为重点,突出主业主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纪监督,确保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将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

  一是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传导压力机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议,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各自责任,促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二是改进作风监督常态化机制。制定《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改进作风实施方案》,针对精简会议文件、严肃工作纪律、优化新闻报道、规范婚丧嫁娶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完善《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治理“庸懒散奢”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倒逼各单位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三是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就有关工作程序予以公开或者规范。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科学制定防范措施23条。

  四是强化执纪监督保障机制。县委、政府全力支持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先的71个清理到18个;给县纪委新一轮的内设机构调整,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执法、效能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置,充分发挥现有的编制效能,达到强化监督目的。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