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强化“七项举措”把纪律挺在前面

来源:桂林市纪委 作者:张捷林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9日 17:06 打印

  3月底以来,桂林市纪检监察系统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在河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是深入落实“两个责任”。3月份以来,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等市委领导带队组成11个检查组,分别对17个县区落实“两个责任”开展重点检查,进一步推进中央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当,确保各项工作支撑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节点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桂林市纪委监察局在清明节、“三月三”、五一节来临前,下发《关于挺起纪律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提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金猪’、烟花爆竹等节礼”等“十个严禁”。同时,抽调人员组成12个督查组,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坚决处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三是建立配套制度,明确纪律要求。桂林市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配套制度,并进行整合概括,使之具体化。组织人员编写了《桂林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简明实用手册》,内容涵盖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定、文件,以及八项规定等制度规定的摘录,进一步促进全市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强化约谈制度建设。4月份,全市深入开展层层约谈活动。市纪委书记就“如何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专门约谈11县6城区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片约谈县区、市直单位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纪”在“法”前,促使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牢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五是强化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全市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实施“五个一律”,对一些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漏报、错报,以及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登记在案,从速调查处理,严肃追责,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六是建立清廉账户。市纪委下发了《关于重设桂林市监察局清廉账户的通知》,设立“桂林市监察局清廉账户”,要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上交 “红包”、礼金等款项,拓宽领导干部拒礼拒贿的渠道,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动受贿”问题。

  七是强化执纪监督,严惩腐败不动摇。桂林市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攥紧拳头、集中力量,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坚决查处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坚决惩治腐败。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自办案件10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49%。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