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教育系统一季度立案5件,处分4人
来源:宾阳县纪委 作者:郑良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9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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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宾阳县教育局党委、局纪委认真贯彻宾阳县十三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主业,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一季度,共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64件(次),其中,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56件,初核48件,转立案5件,已结案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一是着力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寒假期间,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的通知》,禁止学校、教师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行为。同时由局纪委组成巡查组到各校进行抽查,对5所学校未及时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予以纠正;对黎塘镇第四完全小学四名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违纪行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二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紧抓春节、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巡查。特别是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四风”反弹现象。同时,以原太守初中、黎塘开智中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为反面教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铺开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与县纪委协作配合,严肃查办教育系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调查损害教育形象的严重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苍蝇式”腐败问题。如今年元月,经调查核实,某小学在实施学生营养午餐工作中存在克扣挤占学生营养午餐专项资金等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给予该校校长黄某行政警告处分,确保了国家惠教资金落到实处。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