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城投公司原董事长因受贿等获刑11年3个月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8日 15:35 打印

  广西博白县法院研究室日前透露,广西贺州市处级官员温小洪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刑1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法院认定温小洪受贿254.4万元和玩忽职守构成犯罪。

  温小洪原系原广西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贺州贺泰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法院审理认定,2007年至2011年间,温小洪利用其担任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广西贺州贺泰公路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 支付工程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项目工程承建商李某某、陈某某、万某某和刘某某等4人所送的人民币共计254.4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2005年8月,温小洪受贺州城投公司委派,出任贺州城投公司下辖企业广西贺州桂东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收 购桂东燃气公司股东苏某某所持有公司18%股份。2005年8月10日,在没有取得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情况下,温小洪就代表贺州城投公司、桂东管道 燃气公司与苏某某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3万元。同月11日,贺州城投公司支付了人民币80万元股份转让款给苏某某。同年9月5 日,贺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同意贺州城投公司收购苏某某18%股份,其账面值80万元”后,在2005年9月14日,经温小洪同意,贺州城投公司再次支 付了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0万元给苏某某,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公开资料显示,温小洪是在2008年12月27日获公示任任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前任为谭桂安。谭桂安曾任贺州市交通 局副局长,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在2014年12月24日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玉林中院 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记者 李旭斌 江滔)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