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纪委四项举措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灌阳县纪委 作者:蒋修忠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2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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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围绕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有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2015年第一季度,全县共立案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0 %和44.4%。
一是县委以实际行动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支持县纪委开展工作。县委开通“绿色通道”,对初核属实、违纪事实确凿的,第一时间听取县纪委情况汇报。县纪委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立案调查、党纪政纪处分的内容作为县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进行讨论。
二是整合资源,凝聚办案合力。围绕办案主业,今年1月初,灌阳县纪委大刀阔斧调整内设机构和办案人员,成立了纪检监察二室,并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案管工作,专职办案人员达到县纪委监察局总人数的47.4%。遇有重大案件,县纪委实行全员办案,确保办案力量。此外,县纪委还争取到资金积极改造办案场所,提升案件查办软硬件设施。
三是加强线索筛查,解决案源问题。县纪委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启动快速排查机制,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县纪委书记做到全部批阅信访举报件,每月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例会。今年第一季度共收到和分析信访举报17件,筛选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5条。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的指示和精神,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牢固树立“不办案是失职,办不好案是渎职”的理念。强化业务培训,今年已分别举办全县案件查办暨业务培训会议和案件审理、案件检查业务培训,共培训50多人。另外,还组织2批次共6人到北京、南宁参加业务培训。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