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严”字当头 管住公车

来源:上林县纪委 作者:莫柳艳 韦武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1日 15:27 打印

  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上林县通过严明纪律、严格督查、严肃追责等举措,刹住公车私用乱象。

  严明纪律。印发《上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使用有关纪律的通知》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车应由专门从事驾驶的人员驾驶,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私自驾驶公务用车。驾驶公车必须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严禁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钓鱼扫墓、旅游、接送学生和乘用公车到娱乐场所等一切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车非工作时间定点入库停放或统一停放县(乡)政府大院制度,不得停放在宾馆、酒店以及经营性娱乐场所门口。

  严格督查。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该县成立检查组,重点针对节假日或周末等时间节点,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方式深入各单位、宾馆、酒店及娱乐场所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该县纪委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对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的举报,从严从快处理举报件,坚决制止公车私用行为。

  严肃追责。对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该县依照有关规定对涉事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如近期,该县纪委查处了西燕镇国土所负责人韦某公车私用的典型案件,给予韦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即将到来之际,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本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登记、公车审批、公车封存等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确保清廉节俭过节。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