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纪委“四注重”抓好案件审理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苏志闪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1日 12:22 打印

  龙州县纪委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审理大计,质量第一 ”的理念,认真审核每一宗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准确定性量纪,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2012年—2014年审理各类违规违纪案件70件无一例申诉案件。

  注重发挥集体审议作用。每审理一宗案件,在提交常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之前都提交本委案件审理小组集体审议,意见一致后,拟出审理报告报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常委(局长办公)会审定。

  注重认真执行审理谈话。坚持每个案件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与被处分人进行审理谈话,核对错误事实听取被处分人的申辩等。

  注重沟通协调听取各方意见。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方面有不同意见的,坚持与检查室沟通,倾听他们意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四是注重以人为本重在教育。在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的前提下,注重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查清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的执纪理念,努力实现违纪案件处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