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过了限度就是“狱”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张庆新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10:53 打印

  近日,中纪委网站推出大型专题栏目《忏悔录》,通过剖析案情及违纪违法者的忏悔,给党员干部以深刻的警醒。笔者阅读了首期报道《变了味的“奖金”——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受贿案透视》,“漫漫长夜,我无数次身坠悔恨的海洋,纵然是沉入海底,又怎一个悔字啊!”看到这样满是懊悔的文字,让人深感如果领导干部在权力、欲望中失去了自我、迷失了方向,最终将毁掉自己的事业和名声。

  张引有这样一段描述:“当了领导后,我把自己所作所为看作正常的事,认为发点拿点,是对工作的鼓励,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最终没有经得住诱惑。由于我利欲熏心,自私和贪婪不断升级,收受钱物一年比一年多,那些违纪违法所得像是偷来、抢来的钱一样。既让我的贪心得到一时满足,又让我备受党纪党规威慑和尚未泯灭的良知、道德的折磨。在这种扭曲的心理中,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张引的自述,道出了很多堕落官员的腐败轨迹:从开始贪图“小利益”发展成自身寻得“大欲望”,如“温水煮蛙”般,在金钱和权力面前节节败退,一步一步滑向深渊,走向法律的牢笼。

  每个贪官的忏悔都是一面镜子。《忏悔录》专栏的推出,是要让党员干部们看到落马官员腐败行为的产生原因,尤其是心理状态,从中受到警示,以反面典型为镜,照出自己的不足,提醒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时刻反省自己,检查自身是否存在类似违纪违法的现象,以达到防患于未然之效。

  张引还说:“我的老母亲已经85岁了,还对我说‘你好好表现,我等你出来’。我对不起母亲,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如果能从头再来,我宁愿放弃生命也不会再做贪赃枉法的事情。我希望干部们能以我为戒,贪官们能看到我的前车之鉴,扪心自问,早些收手。”

  看到违纪违法者在铁窗前痛哭,述说着他们发自内心的忏悔,这样的警示教育意义是深入人心的。贪官们的忏悔再次告诫我们的领导干部,“利”过了限度就是“狱”。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在看《忏悔录》栏目时,千万不要仅仅把它当作一篇报道或一个故事来看,而是要好好从灵魂深处进行深刻反思,将内心可能“潜伏”的种种杂念驱除干净。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将《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用好用活,让更多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前车之鉴”警醒自己的头脑,莫让一个“悔”字毁了自己和家庭。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