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7名处级干部带头清退违规多占住房

来源:象州县纪委 作者:莫雪英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10:01 打印

  象州县在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清退违规多占住房,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3月24日,已有331个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在违规多占住房的93名干部职工中,41名干部职工已清退违规多占住房,其中7名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自报有违规多占住房并已清退。

  为做好清退工作,该县要求存在违规多占住房情况的单位向干部职工开展政策解释和清退动员,并公开清房办办公电话,便于违规多占住房的干部职工进行相关咨询,确保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顺利推进。县纪委组织住建、人社、编办等部门根据《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申报登记表》对申报单位进行逐一甄,并对个别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目前,已完成对26个单位44栋635套集资房的全面排查,对全县享有房改政策的107个单位进行了甄别。

  根据《象州县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象州县以下5种情形的干部职工家庭被列入清退对象:已购买房改住房超过一套的,必须清退,夫妻婚前符合政策规定分别购买的,不属于清退范围;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后,不得再参加集资建房,已参加的必须清退;购买的房改住房面积已达标的,不得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已购买的必须清退;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多购房,未按自治区有关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存在问题,清理整改规定整改的,必须清退;在同一城市已购买有住房的,必须退出租住或占用的公有住房。干部异地调动,在新工作城市无住房的,可以按政策规定租住公有住房。

  该县规定,清退对象凡占有属于清退范围住房的,须退回住房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已撤销的退交其上级主管单位。截至3月24日,93名违规多占住房的干部职工中,已完成清退手续41人,占原上报违规多占住房人数的44.09%。其中处级领导干部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4人;目前正在进行清退的有52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