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坚持四项措施 鼓励实名举报

来源:昭平县纪委 作者:蒙铭洪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10:54 打印

  昭平县纪委对实名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坚持四项措施,鼓励实名举报,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工作效果。2014年以来,昭平县纪委本级共接到实名信访举报件122件,直接查办25件,转到相关单位办理97件,已办结79件。

  专人受理,严格保密。对实名信访举报件进行严格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接收、受理,并由信访室负责人直接向分管领导汇报,减少流转环节,杜绝失密泄密现象发生,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限时报批,优先办理。对实名信访举报件,一律限时送主要领导审批。经领导批示后对要转交给有关单位办理的,当天必须转办,同时向承办人重申保密制度。并及时将受理情况电话通知举报人。

  定期梳理,严肃督办。信访室对尚未办结的实名举报信访件的去向及办理进度定期进行梳理,梳理情况向分管信访工作领导汇报,一般案件由协管领导督办,涉及到县管领导干部的,由纪委副书记督办。

  强化时限,按时办结。要求所有信访举报件必须按时办结,重大、复杂案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需经县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可按规定延期。结案后由承办单位及时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