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念响“紧箍咒” 整肃“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现象

来源:天等县纪委 作者:农绍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15:50 打印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坚决纠正干部“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强化干部拼争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近日,天等县出台《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为官不为”和“为政不廉”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督缺位、推诿扯皮、慵懒无为、效力低下、纪律松弛、索拿卡要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细化“为官不为”和“为政不廉”问责情形有5大类、43小项,具体是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情形6项、执行不力情形11项,违反作风问题情形9项,损坏经济发展情形9项,履职不到位的情形8项。

  《办法》明确问责的主要方式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8种类,将问责程度与岗位、涉事发生作用等挂钩,保证不同人群应承担的责任与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与责任相一致,问责的情形则按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三个等级进行了细化,共分19类需要问责的情形,确保科学问责。

  该县推行负面考核倒逼机制,严格落实《“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责办法》规定。通过电视问政、受理信访举报、机关作风明察暗访、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让单位揭短、领导亮丑、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在近期举办的“聚焦行风•问政天等”电视问政现场会后,对国土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及向都镇等10个单位群众反映存在的11个突出问题,针对单位领导在问政现场做出的整改承诺,通过督查回访,对只是强调客观原因,忽视主观能动性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3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在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中,查处曝光了无故旷工、违反工作纪律等5起“庸懒散奢”典型问题,辞退1人,立案处理2人。

  天等此举念响党风廉政建设“紧箍咒”,确实把庸官懒官压在五指山下,激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引领领导干部永保公仆本色,务实高效。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