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三轮驱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博白县纪委 作者:张春蕾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15:32 打印

  2015年,博白县将进一步推动“县、镇、村”三级“两个责任”落实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县委、基层党委、县纪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开年就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县委带头履职尽责。1月初,召开博白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大会,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禤甲军再次作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庄严承诺。此外,县委还通过签订责任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集体约谈等措施切实担当领导、教育、检查之责,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切实担当追究之责。在咬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的同时,全力支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今年1—2月,全县共立案27件,结案18件,给予党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基层党委“台上述职”接受“台下评议”。1月底,博白县召开2014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会议,35个基层党(工)委书记依次上台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县四家班子领导、“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200多人对第一责任人在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等方面履职情况进行客观、公平的“评议”,评议较差的被县委约谈。通过“述职+评议+约谈”这种模式倒逼基层党(工)委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从严治党职责,层层传导压力,严肃责任追究。

  县纪委严格监督检查问责。1月中旬,县纪委组织对各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年度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标准,考核结束后县纪委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今年以来,共对落实工作不力、考评成绩不合格的3个镇和3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