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报两个在“美丽玉林”乡村建设活动中工作不力的镇(街道)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韦宗朝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16:29 打印

  3月10日,玉林市对“美丽玉林”乡村建设活动工作不力的镇(街道)和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通报。

  据通报,2月11日,该市玉州区玉城街道天心菜市附近的护龙路和清宁路交界处“脏乱差”现象严重,垃圾得不到及时清理;2月21日,该市陆川县清湖镇“香港城”道班路口保洁力度不够,垃圾清运不及时。上述两个地方,均存在日常保洁制度执行不严格、保洁力量投入不足、保洁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在督促检查后,两个镇(街道)分别于2月15日、3月2日进行了整改。

  根据《玉林市“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问责办法》,经研究,决定对玉州区玉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陆川县清湖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诫勉谈话;责成玉州区玉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陆川县清湖镇党委、政府向玉林市委作深刻书面检讨;取消玉州区玉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陆川县清湖镇党委、政府2015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