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组建“四支队伍” 强化“主责主业”

来源:宁明县纪委 作者:韦世辉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6日 15:10 打印

  宁明县结合本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整合各部门力量,组建四支工作队伍,进一步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仅2015年一月份,该县共约谈单位主要领导6人次,立案15件,立案同比增长257%,处理违纪21人。

  一是组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队伍。以县纪委常委为组长,委局各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分别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

  二是组建财务审查队伍。联合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和跟踪审查,不定期对全县部门各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及日常财务进行审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三是组建办案队伍。该县纪委办案人员从4人配备至7人,办案人员占机关干部总数的33.3%,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四是组建办案陪护队伍。针对办案陪护人员紧缺的情况,该县建立了由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组成的32人的办案陪护队伍,并开展了2期案件陪护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了办案陪护人员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