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一岗双责” 担责必须尽责
2月10日,梧州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体约谈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书记黄俊华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牢记使命、明确责任、传导压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黄俊华指出,近年来,各县(市、区)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正确处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关系,摆正第一责任人的位置,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就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而言,就党风廉政建设新任务、新要求而言,主体责任抓得不够实、监督责任发挥不够及时有力,仍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易发多发甚至窝案、串案突出,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强化对党章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在学思践悟中把握精神实质,当好政治上的清醒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行动自觉。
黄俊华强调,各级党委要明确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领导和支持执法执纪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聚焦执纪监督问责,突出监督主责。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延伸到哪里。各级党组织在职责权限范围内,都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党组,也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纪检监察外的工作不牵头、监督不缺位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黄俊华强调,要抓压力传导,完善主体责任体系,理清主体责任清单,对主体责任涉及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班子负什么责任,党委书记负什么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什么责任。要比照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理清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责任,逐级理清全市各基层党组织的责任,做到主体责任全覆盖无死角。要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深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报告工作,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逐步形成完整的主体责任体系。各级党委要抓从严问责,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支持好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正面引导,摒弃“为官不为”的消极状态。要在问责上动真格,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问题,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有力的追责问责促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黄俊华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带头从严管理干部,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干部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从日常监管入手,尤其是在选人用人、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关键节点重锤敲响鼓,敦促教育干部廉洁自律。要带头从严执纪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要带头做到廉洁从政,守住廉政底线,不碰触纪律红线,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临近春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细做实警示督查工作,严明纪律,确保勤俭、干净过节,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市领导谢凌云参加会议。
各县(市、区)党委负责同志汇报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