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四名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自治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9日 11:28 打印

  1、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双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桂林市纪委对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双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双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纪律,与他人通奸。
  李双庆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审议并报桂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双庆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桂林市秀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路春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桂林市纪委对桂林市秀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路春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路春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情节严重;向他人行贿;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纪律,与他人通奸。
  路春玲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审议并报桂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路春玲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桂林市象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树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桂林市纪委对桂林市象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树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大额贿赂。
王树华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审议并报桂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树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桂林市体育中心主任秦举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桂林市纪委对桂林市体育中心主任秦举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秦举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
  秦举生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审议并报桂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秦举生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