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贯彻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来源:派驻自治区民委监察室 作者:梁孟雄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4日 08:53 打印

  2月3日上午,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召开委党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体党组成员、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自治区宗教局领导及各处室主要领导、直属各单位纪委书记及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卢献匾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到“七个强化”:一是强化纪律建设。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五个必须”和讲党性、守党纪、敬党业。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和管事。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全面落实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各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责、具体抓,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责,经办人对经办的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切实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四是强化以上率下。上级部门、上级领导要做下级部门、下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表率。五是强化执纪监督。上级要加强对下级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公开权力清单,自觉接受本部门党员干部和社会的监督。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做到动真格、零容忍,要除恶必绝。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七是强化政治生态建设。全区民委(宗教)系统要做到按党章办事、按法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按规矩办事、按角色办事,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环境。

  卢献匾要求,委党组中心组、各支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列入全年的学习计划之中,安排时间集中学习讨论和自学。委机关、宗教局和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全会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长肖祥华就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他党组成员也畅谈了学习体会。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