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纪实

来源:自治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09:22 打印

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纪实

 

  2014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创新方式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在全区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督促一级办、一级推动一级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履责局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以上率下 牵住“牛鼻子”

  2014年12月23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会召开。这是我区近年来第一次召开类似会议,会议的内容更是让参会人员红脸、出汗。
  “柳州作为我区最大的工业城市,尽管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21项专项整治工作,但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重点领域和部门信访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希望俊康同志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和相关办法,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河池市党风廉政建设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以权谋私;有些地方搞“形象工程”;一些领导干部纪律不严,存在慵、懒、散现象;农村基层腐败案件和环保案件易发多发等。希望世勇同志坚持问题导向,理清思路,拿出对策措施。”
  “来宾市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了迁江镇干部饮酒意外身亡案件;希望志刚同志充分利用所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从严管理干部。”
  ……
  会上,各市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如何,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不留情面一一点评。
  这是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履行主体责任的镜头。一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围绕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可谓紧锣密鼓、措施不断:
  3月,自治区党委全体常委和人大、政协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市、县(市、区)和单位,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7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厅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担负起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8月,自治区举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览,再次警醒党员干部要管好自己,守住底线,守住政治责任;
  12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会,印发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通知;
  ……
  自治区党委反复讲、“敲重锤”,率先垂范、说到做到,给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示范,给各地各部门树立了榜样,全区上行下效,以硬措施落实硬责任,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协力强作风的良好局面。

  

  建章立制  明确“责任田”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规实行问责”2014年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落实的总体要求、基本内涵和具体措施。
  意见建立起八大制度,细化兑现指标,避免主体责任的落空:一是“签字背书”制度,每年3月底前自治区、市、县级党委和纪委都要分别与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于1月份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等内容,结合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四是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结合工作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五是约谈制度,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上级党委和纪委负责同志及时约谈领导干部。六是专项巡视。由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巡视,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监督实效。七是严格考核评价,坚持把“两个责任”的落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八是严肃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依纪依规实行问责。
  制度的出台,使主体责任的落实更具有操作性,各级各部门分别从自身实际出发,从组织领导、廉政教育、制度建设、转变作风、监督问责等方面明确落实责任的具体任务。一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在八桂大地逐渐铺开。

  

  约谈问责 用好“撒手锏”

  

  “今天请你们来,主要是想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查摆问题、寻找差距、研究对策、改进工作。近年来贺州市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影响极其恶劣,最深刻的教训就是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
  2014年11月14日,彭清华约谈了贺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严厉指出了被约谈对象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明确要求,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要时刻牢记身份,旗帜鲜明勇扛主体责任。
  去年11月以来,彭清华还分别约谈了自治区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四个部门的党组书记等相关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约谈了贺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自治区党委书记首次就主体责任专门约谈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近年来尚属首次,也在全区引起了极大震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纷纷表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14个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分别在媒体上发表文章、作出承诺。
  作为监督执纪机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责任考核“兑硬现”,责任追究“执硬纪”,通过用好“撒手锏”,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蔓延或屡屡出现腐败问题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确保主体责任的刚性落实。如在查处永福县委违规发放考核奖金、来宾市政协变相公款旅游等案件中,自治区纪委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还给主要领导给予处理。据统计,201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90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34人,涉及厅级领导干部9名,处级77名。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