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纪委2014年自办案件同比增长45%
2014年,宾阳县纪委积极推进“三转”工作,抓牢主业不放松,不断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80件,同比增长122%;初步核实159件,同比增长137%。立案75件,结案71件,结案率94.7%。其中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42件,占全县办案总数的56%,立案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结案39件,结案率93 %,处分39人,涉及乡科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13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抓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实行领导分工联系制。针对委局机关人手少、基层办案能力不足的情况,在整合办案资源和破解办案难题上下功夫,委局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到对应镇、县直部门指导案件调查、审理工作,提高基层办案水平。如在查办露圩镇百合村委原主任刘某挪用集体资金案中,委局包镇领导深入该镇纪委进行个案分析,帮助找准案件突破口,成功突破了案件。二是强化办案措施。委局领导靠前指挥,并担任一些重大案件的专案组长和调查组长。如和吉镇原司法所所长杨某包养情妇,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案发后,委局立即集中力量远赴贵州省外调取证,及时锁定证据,对杨某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提供后勤保障。配齐配强案件检查室工作人员,调整后纪检监察室人员及分管领导为10人,占在编总人数的41.7%。建成了3间办案谈话室,实现谈话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案件查办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抓线索,提高成案率。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方位、多层面搜寻线索,开展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班子成员下乡接访活动,设立纪检监察网信访举报平台,建立《宾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纪行为问题的举报,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建立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和优先反馈机制,提高举报线索的成案率。2014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80件,同比增长122%,初步核实159件,同比增长137%。二是发挥案件线索集体研究小组的作用。在对南宁市纪委转来有关中央巡视组交办的22件信访件中,委局定期召开信访分析会,对重要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体研究,经过分析和甄别,筛选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确定办理方式。
抓机制,整合办案资源,进一步发挥整体合力。一是强化各职能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委局机关各职能室的职能作用,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如在查办开智中学违规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案中,党风廉政室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功能,在初步掌握公款违规旅游的情况下,案件检查室主动并及时地介入,发现该校以“学习考察”名义分3批组织教职工141人(次)先后赴广西宜州市、湖南凤凰古城、华东五市等地旅游。二是完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协同机制。注重加强案件检查室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协同配合,在县直单位,推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巡查机制,对相关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巡查,若有查办复杂、重要案件时,由案件检查二室统一调配,集中优势,增强办案力量,保证案件的顺利突破。如在查处县住建局副局长陆某参与私分违纪款,采取以案件检查室为主导,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协同办案,既有分工又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三是推行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公、检、法等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将人力、信息、职能、手段等资源组织起来,综合运用,形成整体合力。如在查办县审计局正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南宁市两家中介审计公司“劳务费”80多万元的案件及县公安局邹圩派出所所长利用职权向辖区内经营业主强行索取“管理费”58000元案件中,委局与检察院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办案职能及手段,成功的突破了案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