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依法强化党内监督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月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要求及全会精神,作为普通的网民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查办案件及惩处力度。目前,我国在反腐败斗争中已取得明显成效,对腐败问题和一些腐败分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如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及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惩处力度。一是应要用法律和党章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通过立法在党内制定一部可行的党内法规来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执行,让各级党委、纪委依法履职,用法律来保障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二是建议尽快修改行政监察法、共产党员处分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等条例,同过修改行政监察法提高监察权利,比如放宽“两规”、“两指”条件、增强执纪执法职权、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职能等。通过修改处分条例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修改刑法对腐败行为增加刑期给予重罪处罚,来提高腐败分子腐败成本,真正让腐败分子感受到这是一条高压线千万不能碰、不敢碰,让法律和条例成为斩向腐败分子的一把双刃剑。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犀利讲话精神要求,要时刻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放松,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把反腐利剑高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力,依法依纪重点查办违反八项规定、“四风”案件和重要领域腐败案件,运用查办案件的重拳严厉打击一切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就是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制度创新,完善党章,依法、依章充分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权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有几点建议:1、提高和完善地方纪委政治待遇,如破解监督同级党委及纪检干部的用人制度等;2、增强纪委办案手段,如技术手段、办案点建设、完善简化两规审批等;3、异地交叉办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可否在中央或者省(区)及上级纪委统一领导下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如省(区)、市、县、乡交叉办案,通过交叉办案一是可以防止出现人情案;二是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办案;三是保证了办案人员安全,保障案件的顺利查办;四是可确保案件质量的提升。通过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检干部应把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摆在党的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遵循党章规定的重大原则、自觉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循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要保持对党和国家的绝对忠诚,在这场反腐败的斗争中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只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为党的反腐倡廉事业和国家各项制度改革、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