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召开廉政工作会议
1月18日下午,2015年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党组书记、主任卢献匾出席会议并讲话。
卢献匾指出,2014年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全面履行“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聚集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三转”,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贡献。
卢献匾要求,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强调2015年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三是要守纪律守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大力纠正“四风”;五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卢献匾强调,“两委系统”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一些国家资源和行政权力,特别是民委系统掌握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仅是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资金,还是扶贫济困的救命款、兴边富民的护国款、解决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瓶颈问题的应急款,关系到千家万户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条条都是高压线,绝不允许任何人中饱私囊。全区民族(宗教局)、民语系统一定要用好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对妄议中央、损害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宗教矛盾的言论,批评教育不改的,要立案调查处理。要结合民族(宗教)、民语系统工作实际,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肖祥华和自治区民语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泉忠分别在会上做纪检监察工作报告,要求两委(宗教)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落“三转”,找准职责定位,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惩治腐败。
会上,卢献匾主任分别与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各市民委(民宗委)和直属单位的6名代表签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事务委员会(宗教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卢献匾主任还将与其他13个市民委(民宗委)、民语委主要负责人、两委机关15个处室和5个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目标任务。
会议由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杨启标主持。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民委(民宗委、民族局)、民语委主任(局长)、部分纪检组长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