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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三点切入”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来源:马山县纪委 作者:陆 宁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5日 15:09 打印

  2014年以来,马山县按照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两个责任”“两个为主”等改革要求,选准切入点,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强化“三责”,勇于担当

 

  部署考核,层层传导“明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提目标明任务。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0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马山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等纪检监察有关的制度文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同时,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全县总体工作,全县22个党工委向县委递交责任状,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职责。

  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履责”。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清理腾退多占办公用房,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给广大党员干部立榜样、做标杆。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问题作批示,定期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县长主持召开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和细化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打造廉洁政府。县委、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落实到哪里。

  严加防控,完善机制“督责”。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县共有89个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活动,分别梳理出岗位廉政风险和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点7325个,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同时,完善《马山县领导干部谈话谈心暂行办法》,开展领导干部任免职谈话323人、提醒诫勉谈话13人,促进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出台《马山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组织人员深入56个单位开展专项督查,逐步扭转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懒散工作作风。

  

  二、以推进“三转”为落脚点,执纪监督,畅通政令

 

  转职能,突出查办案件主责。一方面,清理副业“减压”。着手收集整理2006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72项,清理保留17项,把不该牵头参与的工作交还主管部门,实现主业职能逐步“归位”。另一方面,整合内部力量。县纪委监察局在人员编制不变的基础上,重新整合内部人员,一线专职办案人员由4人增加到9人,占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职人数的比例由19%提高到43%。同时,打破委局机关各室界限,重新调整职能定位,将工作重心从项目检查验收、招投标监督、人事考核考察等“副业”剥离出来,把主要精力转向案件查办工作。全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60件,初查核实案件线索7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1件,增长40%;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4.38%,其中自办案33件,占76.74%,同比增长57.14%。

  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主业。一是跟进执纪,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党的各项纪律都带“高压电”。2014年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案件32件,其中贪污贿赂行为18件、失职渎职行为8件、其他违纪行为6件,切实做到违纪必究。二是跟进监督,强化政策落实。围绕“清洁乡村”、重点建设项目等中心工作和“7.5”洪灾抗灾救灾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扎实开展“两重两问”工作,组织开展督查72次,督促整改问题54个,问责12个单位54人次。同时,在全市各县区率先推开“影像实录”问责问效工作,实事求是、直观全面地反映各项工作动态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力有序推进工作。三是跟进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监督,全县41个单位675项审批项目在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审批时限提速73%;对67个重大项目实施专项问效监察,对项目的审批、服务保障、项目进度、廉洁工程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解决环境不优、推进不力问题41个。同时,通过采取“群众提、自已找、集体评”等方式,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县质监、人社等10个参评部门群众满意率达95.05%,部门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转作风,促进纪检队伍转型。一是加强学习,夯实“内功”。通过采取学习对象全覆盖、学习形式多样化、学习内容精挑选、学习时间巧安排、学习效果严督查的措施,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47次,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由“单一型”的知识结构向“复合型”转变。二是注重实践,强化执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领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基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制定了《中共马山县纪委常委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细化为12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每周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明细表》,任务细化到岗到人,明确工作时限、责任领导、承办人等,培养纪检监察干部以“钉钉子”的拼劲和韧劲,狠抓工作落实。三是严格管理,提升形象。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管理监督,注重内外兼修,防止“灯下黑”。开展“转作风、务实效、强队伍”主题活动和“树形象、提素质、强队伍”为载体的争创“业务标兵”竞赛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综合战斗能力,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以强化“两个为主”为突破点,精准发力,深化改革

 

  制度创新,业务工作“约谈督促”。一是执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纪委、县各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年中和年末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查办案件、信访调查等情况向县纪委进行专题报告。二是实施“一把手”述职。要求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向县委及县纪委作专项述职,明确4大项共计13小项的述职具体内容,并通过召开评议会议等方式确保监督到位。三是健全约谈制度。重点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2014年由县纪委书记约谈相关单位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21人次,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乡案县审,查办案件“以上为主”。强化对乡镇纪委案件线索查办管理,实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建立县纪委主要领导挂点联系制度,抓好检查和督促落实,帮助乡镇纪检干部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业务上遇到的疑难问题;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参加县级以上业务培训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2014年,该县乡镇办案有了新的突破,全县11个乡镇均有立案,占乡镇数的100%;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7件,比上年同期增加5件,“乡案县审”率达100%。

  沟通联系,干部考察“上一层次”。县纪委加强与县委组织沟通联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委组织部对9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人选进行任前考察,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特点,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选配优秀年轻干部,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