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去年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9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来宾市纪委 作者:宁永明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16:09 打印

  近日来,来宾市由市委常委带队,对2014年度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考评,进一步推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来宾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早在去年9月就率先在广西出台了《来宾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纪委的职责定位。同时,该市还通过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廉政谈话会议、市委书记专题约谈、纪委书记一对一谈话、纪检组长述职考核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9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推动了 “两个责任” 的落实。

  此次考评,该市分别组成了由市委常委担任组长的6个考评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核验材料、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该市细化考评内容,对党委主要考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廉政教育责任、检查考核责任及示范引领责任,对纪委(纪检组)主要考评抓党的纪律、抓作风建设、查办案件、预防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队伍建设方面的责任。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目标绩效考评成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列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