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煜东:浩然正气写忠诚

来源:《党风廉政教材》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8日 09:09 打印

浩然正气写忠诚
——记富川县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朱煜东

  

  从2002年至今,朱煜东的纪检监察事业一干就是12年。他最大的特点,就是自始至终都把自己的原则,当做信条来坚守和践行,因为他明白,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干事业,才能清清爽爽过生活。
 

  扎根基层、勤练本领、情系群众
 

  朱煜东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富川高中的退休教师,母亲是原富川县服务公司退休工人。1992年7月至2005年8月,朱煜东先后任富阳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出纳,葛坡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十三年的农村基层工作经历,让他对富川瑶族自治县的农村和农民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对农民的所想所需更是了如指掌,这为他今后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保障。朱煜东说:“如果没有这些年来在基层工作的经历,现在我的纪检监察工作不会做得如此得心应手。”
  2005年8月,朱煜东来到富川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严格来说,他在纪检监察队伍中并不能算是新兵,做过3年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他非常清楚自己所在行业的特殊性。为了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他一方面如饥似渴地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和政府工作规定,先让自己的心绪转到新的岗位上来;另一方面,向老同志请教办案程序、办案注意事项,深入县直各单位和乡镇村屯调查了解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了解,结合自身之前长期在农村工作的经验,他清楚地认识到,国家对农村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让广大的农村地区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随之而来的还有利益所带来的腐败,权力进入农业领域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它直接影响了富川的发展,直接影响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同时,由于一些党员干部在商品经济大潮面前迷失方向的问题较为严重,如不加大惩处力度,必然会给党的事业带来危害。基于这样的认识,他踏上了防腐保廉之路。
 

  心怀正义、有案必查、查案必严
 

  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朱煜东在查办群众反映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福利镇供电营业所乱收费等相关违纪问题的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发放中秋补贴的问题。朱煜东经过抽丝剥茧的调查取证,终于将这一“案中案”查明:2013年中秋节期间,福利供电营业所所长罗某在未报请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收取到的用户材料费、安装费以季度安全奖的名义发放给单位内17名职工。罗某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党规,被处以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按照规定,福利供电营业所被责令退还已发放的中秋补贴给富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这就是朱煜东的工作作风:挖根刨底,深入全面,公开公正。正是因为如此,他经手处理的信访案件,从来都是处理一起,就了结一起,不留后患,让群众心服口服。这也印证了朱煜东平时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只有以深入细致的态度去处理每一个案件,才能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更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破胆练心挂风帆,情系事业斗风寒。从朱煜东第一天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开始,他就决心要与违法违纪者斗争到底,用行动书写纪检监察之歌。很多人问朱煜东:“你查处了这么多人,难道你就不怕得罪他们吗?”朱煜东是这样回答他们的:“如果我不得罪这些违纪的人,就会得罪全县的广大人民群众。”“有案必查,查案必严,不管这背后有什么牵牵绊绊,即便是天王老子,也要斩关落索,一查到底。”朱煜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14年3月至5月短短两个月时间里,朱煜东秉承直查快办的原则,先后参与查处了4起网络举报的公车私用违纪案,其中富川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周某公车私用违纪案和富川县富阳镇国土所所长廖某公车私用违纪案平均用时仅为4天,两名违纪人员受到了免职处理;另两起公车私用案件目前已立案调查,等待他们的也将是严厉的处罚。4起网络举报公车私用违纪案的快速查处严肃了党纪国法,不仅给了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也树立起了纪委雷厉风行、敢打老虎的形象。近段时间,在网上向纪委反映问题的群众越来越多,不是说违纪现象比以前多了,而是说明网民相信纪委、肯定纪委的工作。
据统计,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12个寒暑春秋中,朱煜东亲自查处违纪案件30余件,处分30余人,解决复杂信访问题10余件,为党和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

  以人为本、拓宽渠道、有访必接

  改革、发展、稳定是执政兴国的一大理念。在深化改革和利益格局大调整中,各类社会矛盾也显现高发势头,尤其以农民为主体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受到的损害较大。在朱煜东走上县纪委信访室主任这个岗位后,他清醒地意识到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理清各种信访举报问题,寻找思路,解决问题,不负组织的嘱托和信任,他给自己立下规矩:无论是多么突出的问题、复杂的案件,一定做到心系群众、心存公平,坚持有访必接,直查快办,还社会公正,让上访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013年9月的一天,几名群众来到富川县纪委信访室,反映富川县富阳镇木榔村委副主任莫某出卖集体土地的问题。接到举报后,在朱煜东的带领下,调查组立即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于2013年10月18日查明了莫某等人在非法出卖集体土地的过程中存在涉嫌职务侵占违法行为。因莫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朱煜东立即把该案件线索移交给富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朱煜东的协助下,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打破了莫某的心理防线,莫某承认了自己出卖集体土地等事实,目前莫某已被富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朱煜东带领调查人员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夜以继日的努力,为案件的查处提供了重要线索,直到案件水落石出的那一刻,朱煜东才松了一口气。调查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当时朱主任对我们说了一句话:“终于可以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了。”
  面对新形势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朱煜东不断地探索总结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在他的努力工作和大力推动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在接访中,朱煜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心换心,从细节做起,让来访群众感觉上访就像回娘家,一下就能找到“主心骨”。

  坚守原则、匡扶正义、有难必帮

  特殊的工作经历,养成了他热血男儿有难必帮、忠诚信念的可贵品质。自从迈进了纪检监察岗位,朱煜东就深深爱上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在查办案件中,他严格办案程序,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冲破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而在工作中遇到群众有困难、百姓受欺负的时候,他总是有难必帮,竭尽所能,匡扶正义。
  “以前不太相信领导的话,总是以为我们的事只有到上面反映才有用,今天听了朱主任的解释,去市纪委上访,说明我太冲动了。”在富川县纪委会议室里,富川县扶贫福利开发公司的上访户李春紧握着朱煜东的手,由衷地说。2013年11月14日,朱煜东把富川县扶贫开发福利公司的5名上访退休老人以及县人社部门、民政部门相关领导请到了县纪委会议室,目的就是为了帮这5名退休老人要回他们的“保命钱”——退休金。接访中,朱煜东详细了解民政局二层单位扶贫福利开发公司上访群众代表李春提出的上访缘由、诉求以及县人社、民政部门作出的解释,认为群众代表李春的诉求合乎法律,要求各级各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退休老同志的“保命钱”。现场的富川县人社部门当即表示,一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足额补发富川扶贫福利开发公司退休干部的养老金。县民政部门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二层机构的监管,督促主动上缴保险费。朱煜东说:“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对待。”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维护富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贡献,是朱煜东的工作职责,也是他心中坚定的信念。朱煜东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智力的较量,耐力的较量,更是责任心的较量。”正是凭着这种坚定的责任感,他在每次的接访中都能对人民群众做到耐心、细心、用心。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朱煜东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12年来,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做到了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责为民所负、权为民所谋,默默无闻地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勤勤恳恳,用一身正气写就了对党和国家的忠诚!(作者单位:富川县纪委)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