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制定实施信访工作问责办法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7日 08:22
打印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信访工作问责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该《问责办法》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起草,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该《问责办法》共分总则、问责情形、问责办理、附则四个章节。在起草的过程中,坚持了不与上位法冲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等原则,进一步完善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法规体系,对做好信访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责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把手负责”的信访工作制度,权责清晰、程序完备、监督有力、查究到位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纪委)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