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委书记:种好“责任田” 坚守“主阵地”

来源:天等县委 作者:吴强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5日 17:23 打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的划分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县委书记,必须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担当者,全力为加快广西山区强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抓好主责是重点。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包括“四个落实”,即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天等县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重点实行了“四抓”:一是抓制度,建立规范。强化对“一把手”的制度化监督,坚持常委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是“三重一大”的事项都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抓源头,加强教育。去年,天等县狠抓源头教育,通过创建了天等县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教育展厅,完善了以“小山乡胜马村——驮堪乡立屯——进结镇孟养村”为路线的艰苦奋斗教育基地,开设了“晚间讲堂”学习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把我们自己查办的一些典型案例集中起来,召开案例警示教育大会,拍摄警示教育片《千层底》,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巡回播放,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大家看得见,摸得着,警醒作用非常大。三是抓整治,转变作风。坚持聚焦“四风”、中央八项规定,抓作风问题整治,坚持每年选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专项整治,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去年,全县组织开展检查和暗访35次,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等作风建设方面问题27个,下发通报12次,涉及党员干部违纪20人。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4起,处理 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促进全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四是抓落实,作好表率。县委常委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带头纠正“四风”、改进作风,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用好纪委是关键。纪检监察机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为了确保纪委工作更有效、更有保障、更有力,我们首先抓队伍,打造反腐倡廉“铁军”。纪委这把“尖刀”快不快,一个重要的方面要看铸造尖刀用的钢材好不好。天等县纪委常委的班子无论从政治、年龄作风上、能力上讲,我们选择的都是优秀人才,用最好的钢,所以我们对纪委的班子非常有信心,非常的放心。其次是强阵容,建立高效协作机制。我们及时成立了县委反腐败案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纪委、政法、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联合起来,构建全县统一的反腐败工作阵容,形成严惩腐败的强大合力。三是交任务,发挥攻坚克难作用。在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中动用纪委的力量,既是党委政府对纪委的高度信任,也是纪委应尽的职责。纪委作为“尖刀部队”“特殊兵种”,在我县很多重大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三、工作支持是保障。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根据新的要求,天等县及时整合优化了县纪委内设机构,进一步强化了专业办案力量。去年,天等县共梳理出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67个,取消或不再参与55个,保留继续参与12个,使纪委的职能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本位上。县委领导班子成员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及时为落实上级精神定调子、把方向、解难题,着力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7件,初查核实违纪线索 93件,立案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案件48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