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发通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杜绝“节日腐败”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韦宗朝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6:53 打印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12月30日,玉林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