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一项制度扼住“公款旅游”咽喉

来源:钦北区纪委 作者:陈隆佳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0:56 打印

  2014年,钦北区制定出台《钦北区外出考察学习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国内外出考察学习实行“两审批一审查一报告”制度。

  该规定明确,外出考察学习(国内)必须先经主管部门审批,再经区纪委书记审查,最后经过区委书记、区长核准,考察学习结束后实行报告制度。通过层层审查审批,严格执行,狠抓落实,扼住“公款旅游”咽喉,以“钉钉子”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4年,该区对24个单位225人次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进行审批,对2个单位5人次进行推迟审批,对5个单位83人次不予以批准。


 

编辑:林小英